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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英年早逝”,构建“百年老宅”

27712011-11-29 13:53:37


在一些城市管理者和开发商看来,很多老建筑位于城市黄金地段,占据了很多商圈地块,这些地块的卖价很高,只能“拔掉”。相对于形象工程带来的政绩,在近年来土地价格快速上涨的背景下,拆迁置换出土地带来的卖地收入,更让人对时间不长的建筑“痛下狠手”。另外多数短命建筑的背后,都有房地产开发者的身影。以当年的东西大街改造为例,二七塔以东是郑州这座火车拉来的城市仅有的一些百年记忆,在这里除了城隍庙、文庙外,还有许多老房子,它们从文物定级上,还称不上保护文物,也没有太多文化的含义在里面,表面看保护的意义不大,加上它们年久失修,破烂不堪,似乎到了非拆不可的地步。但如果从城市历史的角度看,它们就是郑州的一圈圈“年轮”,它们就是老郑州的永远记忆。全部保护下来不现实,有选择地保护、修缮,让其以健康的面貌生存下来,应该是造福所有市民的功德之事,这件事的意义不亚于建设几幢高楼,拓宽几条马路。

郑州除了丰富的地下文物和少量的地上文物,人们总感觉能够张口介绍给外地人的老建筑,城市老记忆太稀少,可圈可点的城市故事讲不出来,不是市民不了解,而是保留下来的太少。曾经繁华似北京王府井、南京夫子庙的百年德华街,它过去曾经是什么样?热闹得如北京天桥的老坟岗,它的音容笑貌在哪里?郑州是火车拉来的城市,最早的火车站是什么模样?这些我们都无法告诉城市的观光者和后来者。

“城市老建筑短命,除了建筑质量、建筑使用年限、对老建筑的保护意识不强等因素,在城市建设指导思想上急功近利,重速度、轻质量;对政绩工程和GDP的盲目崇拜;加上开发商的商业利益。三者相结合,造成目前大量不该拆的房屋大量被拆除。也是城市缺少老建筑的重要因素。”一城市的房地产协会会长如此说道。

“我们中国当前百年建筑缺乏,不论是建筑质量问题,还是卖地利益的诱惑,都是当前物欲横流缺乏内涵底蕴的一种表现,浮躁了的大家只会去疯狂追捧最新最潮的东西,而抛弃那些古老的建筑。”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房地产研究相关学者认为。

质量不是问题,缺的是保护意识

有关机构曾统计过,国外100多年的住宅都还能使用,而我国住宅寿命平均只有30年左右,不少20多年的住宅就因为质量或者规划调整等问题而被拆迁。每一座老建筑面临被拆除命运时,都能够轻松找到拆除的理由。保护老建筑困难的不是建筑的质量,而是保护的意识。

老郭是位资深建筑商,谈及房子的建筑质量,他认为从若干年前,就不可能出现拿自己命运和前途做赌注,而偷工减料,搞豆腐渣工程的人,因为现在的建筑质量追究是终身制,建了不合格房子永远逃脱不了干系,背一辈子的思想包袱。加之设计部门的高标准设计,监理机构的严格监管,所以从长远来看,一座城市对老建筑的保护不是能不能做到,而是愿意不愿意。真正树立了保护意识,愿意保护,我们的房子存在70年,100年甚至更长时间,都不成问题。

城市为什么要搞拆迁?广州大学建筑节能研究院院长周孝清教授表示:“这里面的原因非常复杂,有些是因为城市的规划发生改变,原有的建筑不符合新的定位和功能需求,必须拆除。另外,‘为拆而拆’也并不少见。”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称:“很多人喜欢新的、豪华的东西,大破大立、大拆大建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改造旧建筑,有些领导觉得太麻烦,花钱又多,还不如搞新建筑。”少数老建筑之所以幸免于难,是因其“文物”的身份才得以保存和修缮。“拆一次就创造了GDP,再盖一次又创造了GDP。”这是网友们惯用的说法。记者了解到,在国内许多城市的中心城区,旧城改造需要政府投入巨大的资金和精力,相比之下,出让土地、让开发商主导拆迁重建则更经济、更有利。其实,如果让建筑“自然老去”直至“自然死亡”,也许不止30年、50年。全国范围内,都有老建筑经过加固、修整后依然正常使用的例子,如上海外滩老建筑群、武汉大学民国老建筑群、广州沙面的老建筑群、天津的银行街老建筑群。但近年来愈演愈烈的“拆迁风潮”,使众多建筑都变成了“短命鬼”。

遏制“英年早逝”,构建“百年老宅”

关于如何从实质上遏制包括郑州在内的国内建筑的“英年早逝”,构建“百年老宅”,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刘志峰认为,要首先树立两个方面的理念:一是提高住宅(建筑)使用寿命是最大的节约;二是要从规划、设计、建造、使用、维护和拆除再利用全过程和住宅(建筑)全寿命周期综合考虑建筑节能。其次在生产方式上转变,关键是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具体来说,就是以科学规划引领百年住宅,以产业现代化打造百年住宅,以成熟配套技术支撑百年住宅,以组织保障体系服务百年住宅。要切实改变一些地方“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橡皮擦擦,最后能不能实施全靠领导一句话”的做法。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城市建筑应树立可持续理念。“哪些建筑该拆,哪些不该拆,不应该是一两个人说了算,应该有明确的标准规范。建筑、规划、文物、文化等行业的权威人士,共同论证以决定是否允许拆除某个建筑。对于某些重要建筑的拆迁,甚至可以举行听证会。而我国目前还缺乏这样的模式,仅做到了对挂牌的文物拆迁“一票否决”。还要切实强化城市规划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的执法力度。与此同时,要建立建筑拆除的法定程序,明确拆除条件,切实做到建筑拆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