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02011-11-29 14:26:41
五省立下军令状,安居工程建设吹响号角
山东省 任务:32.04万套
亮点: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
山东省2011年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将达到32.04万套(不含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0.78万户),是2010年任务量的2.9倍。
山东省把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中之重。一是扩大建设规模。以东部沿海城市和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争2011年建设规模达到7.4万套。二是拓宽筹资渠道。在确保完成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将从土地出让净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允许房改售房资金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积极探索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融资平台,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三是探索建设管理运营新机制。既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度建立、建设规划、项目选址、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作用,又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支持引导各类企业、机构投资经营公共租赁住房。
山东省将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各项措施。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监督检查,搞好建设规模和投资标准审查,防止出现背离政策、脱离规划等问题;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搞好投资预算审批监管和合同执行、变更、资金拨付审核,严防滞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推动工程建设进度,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优质、安全、按时完工;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检查,落实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整改到位。
据了解,2010年,全省各类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19.4万套,为年度任务的174.5%。全省签订城市棚户区改造协议7.8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协议0.8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