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属与石材
幕墙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制定
幕墙的保养、维修计划与制度,定期进行幕墙的保养与维修。
2、幕墙的保养应根据幕墙墙面积灰污染程度,确定清洗幕墙的次数与周期,每年至少应清洗一次。
3、幕墙在正常使用时,使用单位应每隔5、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应对板材、密封条、
密封胶、硅酮结构
密封胶等进行检查。
4、幕墙的检查与维修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a、当发现螺栓松动,应及时拧紧,当发现连接件锈蚀应除锈补漆或更换;
b、发现板材松动、破损时,应及时修补与更换;
c、发现密封胶或密封条脱落或损坏时,应及时修补与更换;
d、发现幕墙构件和连接件损坏,或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松动或脱落时,应及时更换或采取措施加固修复;
e、应定期检查幕墙排水系统,当发现堵塞时,应及时疏通;
f、当五金件有脱落、损坏或功能障碍时,应进行更换和修复;
g、当遇到台风、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时,灾后应对幕墙进行全面检查,并视损坏程度进行维修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