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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象
(2)金属型材力学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
(3)金属型材壁厚不符合规范要求,几何尺寸超差,型材有弯曲、扭曲现象。
(4)表面氧化膜不符合标准要求,表面有划伤、磨伤现象。
2、原因分析
(1)承包商片面追求利润,偷工减料,选用不合格材料。
(2)材料运输、存放保管不当,造成材料弯曲,表面划伤。
(3)材料加工过程中,工作台、运输车不清洁,搬运不当造成表面划伤。
3、治理措施
(1)按照《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玻璃幕墙适用于设防烈度6-8度、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的民用建筑工程。幕墙工程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建筑、结构设计并附计算书,其计算结果应经原设计单位审查确认。有节能要求的,应采用断热型材。幕墙工程施工前,应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应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的程序组织专家论证。
(2)进场的金属型材,必须查验其规格、型号、出厂合格证及产地证明,核对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测试报告,验证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钢构件:当幕墙高度超过40m时,宜采用高耐候结构钢,表面涂刷防腐涂料;采用冷弯薄壁型钢时,其壁厚不得小于3.5、mm.铝合金型材: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1中有关高精级的规定,表面阳极氧化膜厚度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中规定的AA15级。
(3)型材下料前,应认真核对图纸,并对建筑物进行复测,按实际尺寸对型材下料尺寸进行调整。
(4)严格工艺管理,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半成品交接要坚持工序检验制度,及时剔除不合格品;幕墙构件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组装、安装工序,严禁不合格的产品使用到工程上。
(5)型材加工的截料尺寸精度、槽(豁、榫)加工精度、装配精度等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6)型材装配应牢固,各连接缝隙要进行可靠的密封处理。铝型材连接用的自攻螺丝应采用不锈钢制品,螺丝尖部不得突入框槽内,以防局部挤压而使玻璃破碎。